WHY?

為什麼要推動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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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於情
童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更是社會發展的基石,兒童人身健康安全更是整體國家運作的施政要務之一,亦是中央與地方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台灣進入少子化的時代,每一位孩子都是寶。0-6歲兒童是在生命歷程中相對脆弱的階段,能否順利成長,完全受到照顧者、家庭、社會、生活環境、交通安全設施及醫療資源等外在因素影響。因此,必須透過中央跨部會及地方跨局處資源整合並集結各界專家學者等代表共同合作,研擬預防介入措施,才可能降低兒童死亡率,守護每個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長。要研擬有效預防介入措施的前提是要準確掌握台灣0-6歲兒童死亡的脈絡。本節將以情,理,法三個面向說明為什麼要推動符合台灣現況的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child death review)1。
童死亡事件除了造成家人無法抹滅的傷痛外,亦是國家社會重大的損失。尤其台灣進入少子化的時代,願意生小孩的父母已經非常少。願意排除萬難生小孩的父母,對於所生的小孩充滿期待。若是不孕症父母,經過艱辛的人工生殖科技協助得子,如再遇到孩子死亡事件想必是悲痛萬千。如果是死於意外事故或是可以治療的疾病,那更是令人惋惜遺憾。

於情,我們應該好好瞭解造成兒童死亡的可能原因,讓難過的父母親或家屬有一些理解。發現有些因素不是因為父母親或家人照護疏失導致,是現代醫療無法處理的,可以減輕父母與家人的自責。發現有些因素可以透過行政作業流程改善來避免下次類似事件再發生,讓父母與家人覺得這位小孩的死亡沒有白死。發現有些因素是不應該發生,透過司法單位來追究責任。
 
1台灣關於Child death review有不同中文翻譯,譬如「兒童死亡回顧」,「兒童死亡檢視」,「兒童死因複審」,目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使用的翻譯是「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所以本手冊都是使用此翻譯。不過個翻譯所指涉的「死因」比較不是狹隘的近因(譬如呼吸窘迫症,頭部外傷等),比較是廣義的脈絡情境因(譬如高齡產婦極早產,嬰兒睡在大人床被毯子覆蓋窒息,父母親在室內燒吸安非他命造成嬰兒吸入安非他命,四歲女孩無人監督滑落果園蓄水池溺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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