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如何進行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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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RESENTATIVE
REPORT
各單位代表口頭報告
單位資料之蒐集與使用,皆於本項公務目的及個資保護規範且無違反偵查不公開等相關規定下進行,秉持下面「三會」原則
「會前不蒐集」
「會上不留存」
「會後原單位帶回」


各單位代表「會前」不需要以電子或紙本格式紀錄該單位與死亡兒童相關紀錄,事先透過電郵或網路傳遞到協調平台。衛生局聯繫窗口在「會上」也不提供列印紙本給與會代表。核心成員與臨時成員到會議現場〝口頭〞分享該單位所記錄的相關資料即可。有些現場環境與處理說明需要使用照片表達比較清楚,報告者可以將相關照片存在隨身碟,於會場電腦呈現投影片。「會後」原單位隨即拔出隨身碟帶回,不要將照片資料存檔到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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