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如何進行CDR?

REPRESENTATIVE
MEMBER
各單位代表小組成員

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小組包括核心成員臨時成員。核心成員是由各局處(衛生、警政、教育、社政、消防、交通等局處簡任級以上人員)首長指派一位資深中階主管擔任核心成員並擔任連絡窗口,固定參與每次會議。由小組主席對外邀集相關體系人員擔任核心成員,包含法務體系(地檢署檢察官或法醫)、醫療體系(醫療院所代表與健保署業務組代表),專家學者(相關學術代表)及非政府組織兒童權益促進團體或地方重要意見領袖擔任核心成員。核心成員應定期參加會議,持續吸收不同領域相關知識,與其他核心成員培養默契,成為府內的重要幕僚智庫,為縣市政府提出在地務實可行的防治(制)策略與建議。如果是成立諮詢會,這些核心成員可稱為諮詢委員,可以發正式聘書正式邀請。

每次召集小組會議,核心成員可依實務需要邀請第一線人員擔任臨時成員,與會分享處理個案的詳細經過。第一線人員包括警察局交通隊警務員或調查員、消防局救護技術員、醫院主治醫師、護理師或社工師、轄區衛生所主任或護理長、安親班或幼托園所老師等。
REPRESENTATIVE
MEMBER
PAG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