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
參考文獻與簡報
兒童死亡原因複審先驅計畫_中華民國兒童保健雜誌_第23卷第1期__2017
台灣於 2014 年 6 月 4 日由總統公布《兒童權 利公約施行法》,其中「生存及發展權」是兒童基 本健康與福利權的首要權利。呂鴻基教授領導的台 灣兒童健康聯盟研究團隊進行不少台灣與歐美先進 國家兒童死亡率比較的研究,發現台灣兒童的死亡 率並沒有想像中的好,還有很大的下降空間。研 究團隊也發現歐美先進國家因為兒童死亡人數很 少,再加上傳統死因統計能提供的預防相關資訊有 限,所以大多數國家都採取「兒童死亡原因複審」 (child death review, CDR)Lancet(2014;384:894- 903)。台灣兒童健康聯盟因此積極倡議台灣政府 推動 CDR,感謝國民健康署公開徵求「兒童死亡原 因複審先驅計畫」,以下簡介這計畫的作法。在介 紹此先驅計畫以前,我們先背景說明那些死因是比 較可以預防。